北京市质监局举办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专题辅导报告会
为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,党中央制定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并与2016年7月8日实施。按照市质监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,8月19日下午,市质监局举办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专题辅导报告会,中央党校刘春教授作了专题辅导。市局领导,市局机关、稽查总队全体公务员,市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,各区局、分局全体公务员、所属单位科级干部参加了学习。
刘春教授从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颁布、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两个方面,结合实际,对《问责条例》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解读,阐述了问责的目的和依据、指导思想和原则、问责主体和对象、责任划分、问责情形、问责方式、问责的决定和执行等内容。
辅导报告信息量大,适用性强,既有鲜明的理论指导性,又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,对北京市质监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好、执行好问责条例,增强责任意识,激发担当精神,推动质监事业改革发展、助力质量强国首善之区建设,具有重要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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